中央廣播電臺節目主持人楊憲宏(攝影: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10年1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瑋臻台北報導)面對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的到來,資深媒體人楊憲宏在今(9)日表示,就人權方面台灣現階段應做到除落實不准許犯有國際人權重罪的中共官員及高幹來台的法案執行外,馬英九總統的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應做出進一步表述,讓中共知道只要你在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台灣就不歡迎你,且台灣民眾也應認知道,此法案除是保護法輪功學員外也是保護台灣民眾,簡單來說,也就是「你今天關心法輪功,其實你明天就是關心台灣民眾」

資深媒體人楊憲宏表示,近期各個地方政府議會如雲林、嘉義、彰化、花蓮及立法院,都陸續通過不歡迎曾經在大陸迫害法輪功的人來台的決議,接下來就應該要市政府、縣政府或是行政院應該確實去執行這些方案,就是要讓中共知道,只要你在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台灣就不歡迎你,但也不要說市議會完這個決議,市政府他們都不去執行,這樣的話效果就會打折扣。

他表示,縣議會、市議會及立法院通過的這些關鍵性的議案,基本上是沒有強制力及拘束力的,這只是個態度的表現而不是強制的法律,若市議會只是通過決議而又口惠而實不至的話,那對兩縣、市政府來說也就是我不做你也對我沒辦法,所以這個議會未來還是需要民意去監督他,對於他們所通過的議案,必須要求執政方來執行,對現階段來說這也就很重要。

楊憲宏指出,像12月10號馬英九總統所號招的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應就這個各地方的民意機關已經通過這個案子做討論,因為他不只是個諮詢機關,在某種程度上也代表著馬總統的態度,因此他也認為,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應就各地方議會已通過不歡迎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官員到台灣一事,進行一個相同的決議。

他強調,就人權方面台灣現階段應做到的除落實法案的執行外,人權諮詢委員會也應做出進一步的宣告,他指出,站在人權的立場,台灣各級政府都不應該歡迎這個在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官員來台,但惟有上述這兩方面確實落實後才會有能進行更多工作的基礎,包括像已被起訴的中共官員來台,司法機關就應該確實依據權責將起訴案件辦出來,相信在民意機關以及最高意志機關的馬英九總統他的人權諮詢委員會做出的表述基礎上,司法機關沒有理由迴避不辦理這些中共官員起訴案子。

楊憲宏表示,不歡迎曾經在大陸迫害法輪功的人來台的決議,不應做冷處理,應該要讓台灣民眾都知道,此法案除是保護法輪功學員外也是保護台灣民眾,因為這些官員會去迫害法輪功,未來也會迫害任何一個台灣人,尤其是在大陸台商,簡單來說就是,你今天關心法輪功,其實你明天就是關心台灣民眾。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12/9/n31088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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